活動介紹
◆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
平日:星期日至星期五
假日:星期六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
定價:農曆春節期間
◆ 【進退房時間】
進房時間:下午15:00以後,若無法於20:00前入住煩請與民宿連絡。
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
◆ 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,並請繳清餘款。
◆ 不開放寵物入住。
◆ 室內全面禁止喝酒、吸煙、嚼檳榔。
◆ 民宿禁止酗酒、吸毒、辦毒趴...等不法情事,如有違反者,一律報警處理,且恕不退還住宿房款,感謝配合。
◆ 本民宿無刷卡服務,住房及所有消費皆以現金結帳,不便之處尚請見諒。
◆ 禁止於房內烹煮任何食物。
◆ 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,並請於外出時鎖上房門以策安全;如有遺失恕不負責。
◆ 貴客外出時,請將房間燈火熄滅,電器用品關閉。
◆ 房客退房後,如房間內之設施有損壞或遺失,照市價賠償。
◆ 【取消訂房、延期入住相關說明】
1. 農曆春節期間,訂房確認後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。
2. 依交通部觀光旅遊局法規:訂房後,若因故需延期,最晚請於住房日之5天前提出,以便延期作業,延期期限3個月,延期以一次為限(亦可將訂金轉讓親友)。
3. 如遇颱風、地震……等天災,屬不可抗力或個人因素,當日無法如期前來者,可保留訂金至訂房日起6個月內(限更改一次,恕不接受退款)。
4. 確認訂房付訖訂金後,因故欲退房者,則依交通部觀光局之民宿訂房相關條例辦理如下:(每筆退款民宿酌收手續費$100元整)。
(1) 於預訂住宿日前14日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
(2) 於預訂住宿日10至1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70%
(3) 於預訂住宿日7至9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
(4) 於預訂住宿日4至6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
(5) 於預訂住宿日2至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
(6) 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
(7) 於預訂住宿日當日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